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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经费入账有关事项说明
作者:GCP中心 来源:GCP中心文件 发布时间:2022-06-01 08:51 点击数:
各临床试验申办单位:
为加强医院临床药物试验经费管理,规范入账流程,提高到账临床试验经费入账办理的工作效率,为项目负责人顺利开展临床试验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对临床试验经费入账办理有关事项,做出如下说明:
一、在双方签订《临床试验协议》后,申办方/CRO公司在协议规定时间内以汇款形式将试验经费转入医院账户。
   开户名: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城北支行
纳税识别号:125100004507184151
   账号:5100 1637 1080 5911 8118
二、付款成功后,付款方请按以下流程通知机构办公室秘书并提交“临床试验经费入账通知单”提示经费入账情况:
    1、申办方/CRO公司向我院账户入账后,在本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临床试验经费入账通知单”(以下简称“入账通知单”),按要求填写,并附上该笔费用的汇款凭证单(如“银行汇款凭证”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2、申办方/CRO公司将填好的“入账通知单”及汇款凭证单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同递交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秘书处,采用快递方式或者发电子邮件至机构邮箱lyzyygcp@163.com均可。
快递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82号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收件人:陈玉兰
电话:18090861653
    3、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秘书接收申办者递交/发送的“入账通知单”后,到医院财务部查询到款信息,并通知医院财务部开具发票,电话通知申办方/CRO公司领取发票。
 三、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财务部开具发票为“四川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盖“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发票专用章”,特此说明。
 四、若出现以下情况影响药物临床试验进程的,由申办方/CRO公司负责:
    1、入账后申办方/CRO公司未及时递交/发送“入账通知单”;
    2、申办方/CRO在填写“入账通知单”时联系人姓名、电话、Email等信息错误而造成机构工作人员无法联系延误药物临床试验进程的。


附件:临床试验经费入账通知单
http://lcsy.swmctcm.com/uploads/soft/220601/2_0824378211.docx